1979年的冬天,燕京城格外的寒冷。
天还没亮透,胡卫民就被院角公鸡的啼声吵醒了。他轻轻掀开打着补丁的蓝布棉被,不忍心叫醒依旧在睡觉的妻子,简单套上洗得发白的劳动布工装,踩着绿面布鞋推开屋门。
院里飘着煤烟味,一位上了年纪的中年妇人正蹲在屋檐下的煤球炉子前,正用火钳子捅炉眼,铝锅里咕嘟着棒子面粥。
“妈。”
“小胡,去胡同口打豆浆!”妇人听到胡为民的声音,头也不抬地喊。
“还有,说了多少次,在院子里不要叫我妈,叫我婶。”
她语气冰冷,甚至带着一丝让人难以察觉的厌恶。
“哦……”
胡为民抿了抿嘴唇,神情有些落寞,最终还是点头应是。
中年妇女其实是他的丈母娘黄连英,自从他从遥远的乡村搬进这个家里,丈母娘就没给过他好脸色。
还有这个称呼,更是让他心里不舒服的同时,有着某种不好的猜测。
妇人冷漠的催促道:“知道还不快去,愣着干什么!”
胡为民回屋,拎起暖壶往外跑,胡同的青砖墙缝里凝着霜,更有远处飘来一阵炸油条的香。
副食店门口排队的街坊们裹着棉袄跺脚,王婶儿看到他后,夸赞道:“小胡,这么早就出来买早餐,真是勤快!”
“我年轻,起得早,出来买早餐也是应该的。”他咧嘴一笑,露出白净的牙齿。
七八十年代,国人的刷牙习惯并不普遍,甚至刷牙被视为一种奢侈的行为。此时,刷牙并不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规习惯,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如何正确刷牙,再有,一支牙膏动辄一两毛钱,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。
刷牙在七八十年代被视为一种“干部和读书人的派势”,普通老百姓很少有这样的讲究。因此,胡为民这口白净的牙齿,很是与众不同。
二十岁的年纪,一米八的大个子,英俊的面庞,加上一口洁白的牙齿,这让他还在村里的时候,不知道是多少大媳妇小姑娘暗恋的对象。
要不是他外在条件如此出色,凭他家堪称穷困的经济状况,也不可能战胜一众情敌,迎娶燕京来的女知青龚秀珠,最终抱得美人归。
一开始,他们小两口结婚后不说有多美满,却也称得上和和美美。
就当他以为幸福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的时候,国家政策突然变化,允许知青返乡。
胡为民沾了媳妇儿和老丈人的光,得已离开乡下,来到伟大的首都,当个燕京人。
住进燕京的胡同后,他的家庭地位大降。
老丈人龚修文对他颇为冷淡,丈母娘黄连英对他时常冷言冷语,就连媳妇儿对他也是越来越瞧不上眼。
胡为民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,不就是政策变了,老丈人一家和媳妇越发嫌弃他这个农村来的土包子嘛。
他不是不知道,并且为此努力过,想要改变龚家人对自己的看法。
说起来,他也是有底气的。
他的灵魂来自二十一世纪,穿越前是个文艺工作者。
穿越后因为胎中之谜,直到最近才觉醒前世的记忆。完全觉醒前世的记忆前,他靠着脑海中的一些片段,写过一些小说,投递到各个杂志社。
他知道,就凭自己那高中学历以及老丈人替他找的门卫工作,在这个年代,只有写作才能改变他的未来,并且赢得妻子和她家人的尊重。
奈何,凭借记忆片段并不能写好小说,他的作品一直被退稿,他的行为反而迎来了龚家人的嘲笑。
但现在不同了,他完全觉醒了记忆,并且他发现自己对记忆中的作品印象非常深刻,就如同刻印在灵魂中一般。
这给了他十足的信心,坚信可以借此改变龚家人对他的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