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六,婚礼的前一天,云洁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连见星,这个按照辈分她要叫爷爷的人。
怎么说呢,他好像根本不是这个村庄的人,或者说,他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,仅仅只是一个背影,云洁就这么判断。
他的身姿是挺拔高大的,脖子很长,一身黑色的改良中山装,领口偏偏是雪白雪白,只露出一点,比女人的项链都耀眼,像是民国时期的少爷。可能刚理了头发,头皮露出青茬,平添一点俏皮。
他就站在那里,仿佛周围所有的人都自动离他远远的,最后视野中只剩他一个人。
“鹤立鸡群”,云洁脑海中突然出现这个词。
见星转过身来,一眼看到云洁,愣了一下,随即露出洁白的牙齿:“你是云平的妹妹吧。”
云洁惊讶于他的——美貌,一时没有接话。
用“美貌”形容一个男孩子有点不大恰当,可云洁第一反应就是如此,星眉剑目、玉树临风等等词语已经不能形容他,还是用“美貌”一词比较能概括。
唇是红的,脸是白的,眉毛像是螺黛画成,精致的丹凤眼中有星星闪烁,真是女娲娘娘的炫技之作。
一个连家庄怎么能生出这么美貌的人。
云洁自诩是个文化人,看过的书也不少,此时却有些词穷,这样的美色当前,她的脑海中却没有更多的溢美之词,如果再让她形容,她只能说:电影明星也不过如此吧。
见星确实好看,可能他已经习惯了别人对他的外貌的反应,云洁像花痴一样盯着他看,他丝毫没有难堪,反而拉着云洁说起云平。
云洁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,等见星巴拉巴拉说完,又去找云平了,她才咂摸出意思来。
帅哥不应该矜持娇贵吗?像霸道总裁那样不苟言笑,或者恃靓行凶?这个见星好像并没有作为帅哥的自觉,他对自己的美貌一点都不自知吗?
不说话如谪仙般的人物,一开口就掉地上成人了。只能说他太平易近人接地气了吧。或者只是对自己亲戚这样?
在他身上,还有一股难得的松弛感。不骄不躁、清新自然。
一整天都在到处闲逛,这里看看,那里碰碰,只看不说,好像哪哪都满意。
不像是明天婚礼的主角,倒像是来参加婚礼的亲戚。
偶尔被年长的叫住说话,便微微俯下身子,认真听着,不急不忙、真诚自得。
这样一个长得漂亮又懂礼貌的——爷爷,怪不得大家都心甘情愿为他服务。
此刻的见星,正在指挥部一群老头子面前,乖乖坐着,认真听着大家对他的嘱咐,频频点头,时时提问,没有丝毫的不耐,忽的对上云洁看去的目光,便投来微微一笑。
云洁赶紧撤回眼神,回到仓库。
可了不得,可不兴对着爷爷看个没完。
见星自从年夜饭见过云平,一直引为知己,亲自跟大总管报备,把云平从记账组那里讨过来,当自己的跟班。
这会子,要带着云平去汽车站接伴郎了。
见星的辈分太高,庄里找不到合适的伴郎,便邀请大学同学来当伴郎,按照习俗,伴郎在婚礼前夜要压床,所以要提前一天过来。
伴郎的到来又掀起了一阵小高潮。两个男生都是见星大学宿舍的舍友,毕业后都留在了省城。
一个叫温如宾,清秀如玉,举手投足彬彬有礼。一个叫季潮,看着比见星还要高上几分,一双浓眉显得英气勃勃。一个文弱公子款,一个健身教练款。
两人都是省城来的,天然带着一股城里人的傲气,虽然刻意表现得谦虚有礼,但还是隐隐有着一股疏离之感。
两人被见星带着,坐到“指挥部”一群老头子旁边,原本阴暗污浊的堂屋,被三个人这么一坐,立马显得明亮生辉。
见星在两个伴郎面前坐着,像变了个人似的,不再是那个悠然近人的见星爷爷,突然就变得像个新郎官了。
婚礼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得进行着,很快就到了迎亲这天。
一大早,新郎官坐着借来的一辆崭新的红旗轿车,车和人都打扮得光鲜亮丽,去迎接新娘子。
新娘子家离得远,婚礼前一天就住进了县里最好的宾馆。过门吉时选得早,天还没全亮呢,在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,新娘子的婚车队伍来了。